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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提到加强大湾区招商服务。
在粤港澳粤澳“跨境准入”机制下,以“投资广东”平台为基础搭建大湾区招商平台,汇聚招商政策、服务渠道和资源粤港澳大湾区投资促进数据库和投资地图动态更新。
为供需双方提供资源交流、服务整合、项目对接、园区展示等服务,促进粤港澳三地政府精准高效的招商引资和企业需求对接。
围绕项目从签约、实施到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审批系统与水、电、能源、劳动力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优化项目准入、用地审批流程。
审批、能源评估、环评等企业相关事宜,提高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优化完善帮办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实施高效服务工程。
以下为政策原文: “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对广东深化实施“湾区互联互通”的讲话和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具体部署,全面融入建设全国统一市场。
坚持问题导向、开放共建、合作共赢原则,把建设“数字湾区”作为数字广东战略的第一步和广东数字化发展的主战场——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数字政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全面发展,推动数字规则机制对接推动粤港澳高效互联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充分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简称南沙)、河套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区)等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正在试点,推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粤港澳数字化。
建设要素资源充分集聚、流动畅通的智慧城市群,打造宜居、宜商、舒适、便捷的优质生活圈,推动大湾区建设成为一流湾区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大治理、大协作”能力,通过“要素”促进粤港澳数据、人才、物流、资金畅通连接性”;新的数字基础设施“基础连接”;和市场主体“商业准入”进行投资和开发;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准入”; “治理通”,实现高效协调的社会数字治理; “生活通”,公共服务一体化、便捷化;粤东、粤西、粤北“数字一体化”。
通过建设“数字湾区”,带动大湾区全面数字化发展,打造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数字化已成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实施步骤。
2018年,“数字湾区”建设启动。
粤港澳建立“数字湾区”联合工作机制,共建智慧城市、政务服务“跨境服务”、泛公共服务和信息聚合、数字招商引资等。
率先在数字人才培养、数字人才培养、数字均衡发展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2017年,粤港澳通过数字化合作,在促进要素资源流通、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新基建互联互通、社会融合等方面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共建模式。
数字治理。
数字化已成为湾区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2019年,“数字湾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大湾区数字监管规则有效对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效对接,算力与存储能力均衡发展。
“数字湾区”建设成为大湾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数字能源”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以数据流驱动要素市场化,实现湾区发展“要素互联互通”。
1.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
探索建设“港澳数据特区”,实施“南方数据北上、北上南下”计划,利用隐私计算、安全隔离、可信验证等关键技术加强跨境数据流转服务和分类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法规和范围是可控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社保、户籍、婚姻生育等高频公共服务的数据需求,探索实施数据跨境流通“白名单”制度,教育、医疗、创业、养老、交通等领域,通过数据收录对跨境数据进行授权。
目录、数据主体授权等模式实现数据安全有序跨境。
建设国家综合计算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枢纽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探索特定区域离岸数据中心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跨境数据服务香港、澳门。
2. 构建可互操作的数据元素网络。
按照国家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整合粤港澳网络、算力、存储、数据等资源,探索建设大湾区综合数据业务网络。
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业接入并进行可信数据流通交易。
探索数据交易、普惠金融、供应链等领域业务场景试点,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形成规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行体系。
支持符合相关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
充分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广州、深圳中心,支持鹏城“云大脑”、珠海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东莞大科学智能计算平台建设,帮助大湾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升使用计算能力和原始算法的迭代效率。
3.建立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
推动建立大湾区统一数据资产登记规则,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现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鼓励“开放广东”、香港“数据在线”等平台协同共享,向社会免费开放更多公共数据。
推动粤港澳合作建立数据要素集聚开发区,培育数据经纪人、数据销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产业生态系统。
支持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建设统一市场体系、交易规则和平台载体的大湾区数据要素交易市场。
4、打造数字人才聚集地。
推动粤港澳协同人才引进,对接大湾区产业发展需求,共同制定人才需求目录。
优化“居住港澳、在内地工作”等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通过产业集聚,吸引更多高层次数字人才到大湾区创业就业。
充分发挥粤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和数字龙头企业的资源聚集优势,加强数字化领域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市场化应用。
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和“展翅计划”,加强政数学院建设,为青年人提供数字化培训、实习、交流平台立足大湾区,培养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
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和网络空间安全人才职称评审,加强人工智能人才评审和培养,建立健全符合大湾区实际的数字人才职称评审体系,加强人工智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国家相关资质评价标准在港澳地区推广。
依托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人工智能大众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快数字化人才建设大湾区高地。
支持港澳充分发挥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的独特优势,引进内地和国际领先的创新科技人才、科研团队和企业,推动跨领域科研合作。
5.推动大湾区要素市场化。
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独特作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便捷流动,促进技术、人才、资本、土地紧密融合及大湾区其他要素市场。
通过数据推动大湾区要素市场化,有效激发传统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
(二)夯实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实现湾区数字“基地互联互通”。
1.建设高速泛在综合网络基础设施。
推动大湾区5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城际骨干传输网络,拓展粤港澳互联网网络带宽,打造连接粤港澳的世界级无线城市群澳门。
加强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大湾区网络互联质量。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量子通信骨干网建设,实现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对接。
依托大湾区技术、人才、制造、产业优势,高水平建设鹏程实验室,积极推进深圳国际量子研究院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创新平台。
通信网络和量子技术领域。
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建设,积极谋划太赫兹科学中心、工业互联网创新基础设施等更多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广东基地”新型数字政务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畅通赋能要素。
2.推动三地算力融合发展。
落实“东方计算、西方计算”国家战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综合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
建设粤港澳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创新中心,打造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算力基础设施,推动大湾区算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整合粤港澳算力资源,在广州数据交易所现有平台基础上,优化大湾区算力资源共享发布平台,推动算力资源统一调度。
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算力、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服务创新,推动算力资源普惠共享,吸引港澳企业更好利用广东优质算力。
坚持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同步发展、同向而行,最大限度发挥“东数西算”绍街点数据产业集群效能。
积极推进国际海缆登陆站、区域性国际互联网出入口等跨境数据传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合作。
推动建立大湾区网络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以信息共享、共治为核心的基本框架研究,建立健全大湾区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海湾地区。
探索建立大湾区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推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推动网络安全资质互认,实现区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共同应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提升大湾区网络安全综合能力。
建设覆盖可信身份、可信数据、网络行为等关键要素的大湾区电子认证互认平台。
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发现、阻断和追踪监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数据安全。
(三)以数字化赋能投资和业务发展,实现湾区企业“商贸互联”。
1.优化市场主体经营全链条服务。
充分发挥“粤商通”平台覆盖活跃市场主体的优势,推动与港澳经贸合作信息平台融合对接,为大湾区企业提供全链条业务——相关的启动、融资、税务、政策执行等移动办公服务。
优化广东政务服务网港澳企业服务专版,提升“粤智助”政务自助服务机便利企业服务,探索开通和提供港澳常规服务。
2.加强大湾区招商服务。
在粤港澳粤澳“跨境准入”机制下,以“投资广东”平台为基础搭建大湾区招商平台,汇聚招商政策、服务渠道和资源粤港澳大湾区投资促进数据库和投资地图动态更新。
为供需双方提供资源交流、服务整合、项目对接、园区展示等服务,促进粤港澳三地政府精准高效的招商引资和企业需求对接。
围绕项目从签约、实施到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审批系统与水、电、能源、劳动力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优化项目准入、用地审批流程。
审批、能源评估、环评等企业相关事宜,提高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优化完善帮办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实施高效服务工程。
3.加强对市场主体诉求的响应。
探索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与港澳特区政府服务平台联动,推动市场主体诉求报送、梳理、解决、监管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申诉解决的及时性和质量。
依托“广东心”5大便民服务热线平台,优化智能客服、智能订单派送、智能质检等,为企业提供精准、全天候的投诉解决渠道和服务。
4.提高数字化通关效率。
加快推进大湾区货物通关便利化,寻求国家支持,推动粤港澳口岸、机场物流数据、报关数据等共享,探索无纸化作业和“多式联运”基于“单一窗口”的国际贸易合作。
”等更加便利可行的商业通关措施。
加强粤港澳船舶安全检查协同信息平台建设,降低通关成本,缩短货物流通环节。
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便利大湾区居民出入境通关,加快推进“高技能紧缺”人才跨境通关便利化,促进出入境一体化完善港澳居民和内地居民通关查验系统,推广香港自助出入境“e通道服务”。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运营大湾区城际客运,不断提升港珠澳大桥“一站式”自助查验水平,加快实现“一码通关”粤港澳“通关”、大湾区“一码畅行”。
(四)加快建设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推动湾区数字“产业互联”。
一、加快湾区数字能源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粤港澳数字技术联合创新和产业化,对标全球领先地区,打造高标准、一体化、完整的数据产业链,提升大湾区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城市群。
鼓励和支持粤港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设高水平数字化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数字化科技成果转化。
开展数字政府产业赋能行动,搭建数字政府产业服务平台,打造信息创新、数字政府、数据、网络安全产业集群。
支持数字经济双创基地、孵化器、特色小镇等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围绕通用人工智能、高端算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建设联合实验室,规划启动算力合作计划。
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通用人工智能研究和建设,构建开放、融合、创新、引领发展的生态系统。
推动医学影像、智能视觉、基础软硬件、普惠金融等领域新一代国家和省级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
依托大湾区信息产业、通信产业、计算机软件产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重点产业。
2.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深化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构建以“工业互联网园区+产业平台+专业化新型企业集团+工业数字金融”为核心的新型制造业生态系统。
深入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伙伴行动计划,开展智能制造试点建设,综合利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成果,培育一批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
将大湾区建设成为全球贸易数字化试验区,持续培育一批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重点数字贸易企业。
加快大湾区智慧文化旅游建设,通过数字平台发布和共享三地文化旅游资源和信息。
建设大湾区知识资源共享中心,建设智慧教育平台、开放课程资源服务平台、文本资源服务平台。
推动智慧金融,推动参与银行安全可靠地共享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风险防范、金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3.充分激发数字技术创新动力。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积极推动港澳创新资源参与信息技术领域省级实验室建设,加快大湾区交叉研究平台和前沿学科建设,加强大湾区核心技术研究数字领域。
以河套为试点,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合作。
支持广州、深圳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验区建设,打造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港澳企业提供数字内容增值服务。
(五)加强三地数字化协同治理,促进湾区社会“治理互联”。
1.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
不断完善“一网统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粤政智慧”省级治理数字平台的态势感知、协同联动、指挥调度、监督管理能力,探索构建大湾区治理数字化支撑体系。
与香港、澳门政府共同梳理构建大湾区经济治理指标体系,依托“广东经济”平台推动大湾区各类经济数据汇聚共享,提升大湾区数字社会治理效率。
加强粤港澳在十运会、残奥会场馆运营和竞赛组织数字化建设方面的合作,助力提升竞赛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2.共建湾区智慧城市群。
加强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合作和平台互联,加强地理空间、交通信息、经济数据等智慧城市数据要素共享利用。
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加强人工智能诊疗设备等智慧医疗设施推广应用,支持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医疗服务协同创新和临床科研应用创新。
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购物消费、居家养老、休闲娱乐等生活场景数字化。
探索在文化交流、就业、投资、商业等领域共建更多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建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高水平推进粤港澳新型智慧城市群建设。
3.探索建立粤港澳“数字空间”治理新格局。
加强粤港澳数字技术联合创新研究,探索构建“数字空间”统一底层技术体系,建立数字资产确权、交易、隐私保护等配套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
支持大湾区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交流,探索推动征信产品互认。
探索建立常态化科研数据审核制度,支持大湾区内科研合作项目所需的应用研究、医疗等数据资源有序跨境流动。
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实现河套科研数据跨境交换。
在粤港澳共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专门的科研网络,实现科研数据跨境互联。
(六)推动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实现湾区居民“生活互联”。
1.推动粤港澳政务服务一体化。
围绕“连接用户、连接系统、连接数据、连接证照、连接业务”目标,加快大湾区政务服务项目目录和标准衔接,努力开放按照用户授权的原则,打造粤港澳政务服务链和数据共享区块。
重点推进三地居民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互认,实现企业和居民高频事务“跨境办理”。
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动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港澳居民高频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处理。
推动设立粤港澳政务服务“跨境服务”专门窗口,推出“跨境服务”服务地图,拓展个人和法人数字化空间,推动全程网上办理、一站式自助处理、视频处理、代收服务等多渠道政务服务模式。
优化“粤心”5条便民热线服务,高质量解决居民诉求。
深化“湾区社保准入??”,探索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粤港澳社保服务深度融合。
2、依托“百事通”平台,提高湾区居民公共服务便利度。
推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广东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与香港“智慧便民”、澳门“一户通”等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认。
充分聚合和引导社会力量,打造“万事通”泛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重点关注出行、通关、通讯、支付、求职、养老、医疗、教育、保险、食品、粤港澳居民住宿、出行等场景和场景。
习惯,提供无忧、便捷的跨境服务。
扩大跨境电子钱包、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应用在大湾区的互认和互通。
加快推广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居住证在交通、住宿、求职、保险、电子货币、大湾区门票购买、金融、电信、产权登记等业务交易。
指导通信运营商优化升级相关网站、平台身份认证和服务功能。
加快粤港澳养老领域数字化合作,在大湾区开展智慧养老试点,鼓励社会力量整合利用三地医疗健康资源和先进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智慧养老服务。
完善便捷的养老服务。
(七)加快粤东粤西粤北“数字一体化”,深化内部联系,增加经济深度。
一、加快数字化均衡发展。
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发展,有效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
充分利用“投资广东”平台和大湾区投资平台,发挥粤东、粤西、粤北的比较优势,全面融入粤港澳产业链、供应链港澳大湾区,实现产业梯度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加强全流程管理和考核,用好省级奖励补贴,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支撑平台服务水平。
完善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建设对口帮扶机制,细化珠三角城市重点帮扶任务,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链和城市群,以数字化基础能力提升为导向。
2.提高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推动建立粤港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流合作机制。

深化“粤交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融合,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应用试点。
推动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试点远程评标,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优化招标投标专家库管理机制,为大湾区企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便利,降低交易成本,有效提升大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三、强化“数字湾区”建设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通过深入实施“数字湾区”建设,将形成更广泛的辐射效应和更强的带动能力,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的协同发展深化京津冀、成渝等经济圈,增加经济深度,进一步增强大湾区建设畅通国内大循环、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作用。
加快实施泛珠三角地区政务服务“省际普遍服务”,推动泛珠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一体化。
以泛珠三角地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区域要素市场一体化,为服务实体经济、建设现代化大湾区贡献数字力量。
工业体系。
三、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数字湾区”建设多方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风险投资、金融机构组成的多方参与机制。
组成的“数字湾区”建设矩阵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建立粤港澳“数字湾区”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政企高效协作的工作推进体系以及资源整合与共享。
针对“数字湾区”建设中的障碍和痛点,我们将通过“揭榜”、征集推广等措施,充分吸纳转化粤港澳先进数字创新成果应用场景、发布推广典型案例、发布“数字湾区”指数。
提高整体施工效率。
探索依托社会资本设立“数字湾区”建设发展基金,服务“数字湾区”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吸引更多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促进数字人才链、产业链发展大湾区的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增值赋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数字湾区”建设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数字湾区”建设”,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协调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日常工作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措施,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建立粤港澳“数字湾区”联合工作机制,定期磋商协调。
(二)强化支持保障。
建立以财政资金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参与的“数字湾区”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模式。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作用,加强对数字重大项目和核心技术研究的支持。
鼓励金融、创投机构参与设立“数字湾区”建设基金,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为“数字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三)加强规则衔接。
各领导部门要深入研究三地参与“数字湾区”建设的规则政策,制定重点对接任务清单。
充分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作为粤港澳综合合作平台的试点示范效应,探索学习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和标准,推动数字化监管规则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有效对接。
三个地方。
加强“数字湾区”标准化交流合作,结合三地实际需求制定实施相关“湾区标准”,保障大湾区数据畅通。
(四)加强开放合作交流。
每年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举办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和“数字湾区”发展论坛,打造国家级高层交流合作平台,汇聚一堂,驱动发展的数字产业。
组织国际顶级学术交流会议,争取新兴产业国际标准组织或国际协调组织落户大湾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粤港澳人文亲和的独特优势,开展“数字湾区”全渠道、立体化宣传,及时解读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引导社会预期,凝聚行动共识,形成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大湾区数字化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数字湾区”建设任务分工表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点击获取更多LP信息 【本文根据公开信息发布。
如有异议,请联系投资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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