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正式递交IPO申请 拟发行不超8亿股普通股
06-17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已制定《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消息,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改委[]号)等相关规定,现询问是否《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违反市场准入退出标准、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标准、套期保值条款等均公开征求意见。
如您对《若干措施》的修改有意见(包括公平竞争审核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提出的意见必须写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须署名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5月6日印发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修复强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稳定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链和供应链。
按照讨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先行、制造立市的决策部署。
短期内,我们将重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中长期,我们将以本土化产业园区为载体,创新驱动引领,智能网联和新能源为主攻方向,以要素保障为支撑,打造万亿级“智慧汽车城”具有国际竞争力。
我们制定了几条政策意见: 一、支持构建更加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专班,利用税务、海关、电力等大数据源,加强产业运行监控,及时分析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主动预判各类风险和应对措施。
应对挑战,制定“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应对预案。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及各区) (二)建立行业风险管理预案。
加强战时应对协调,快速应对疫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在产业专责小组下成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力量组成的跨省市战时供应链工作组。
产业链和供应链建设。
建立市、区、企业三级线上线下“每日调度报告”机制。
支持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联盟、大型物流公司等机构参与协调供应商跨省市运输困难、生产组织供应、应急物资保障等问题,引导企业利用全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协调平台、广州企业5热线、粤商APP等平台均可办理电子通行证。
对应对突发事件做出贡献的平台组织或物流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软件、硬件、服务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及各区)(三)建立“白名单” ”重点企业。
推动重点领域“白名单”互认,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全力保障本地区及跨省市“白名单”企业供应链物流畅通,提速加强名单上企业货物通关和转运工作,确保“白名单”企业货物在港口、航运、机场、高速公路物流正常运输。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及各区)(四)鼓励实施“供应商AB角计划”,推动汽车企业在重点区域部署两家以上供应商。
核心零部件、重要材料等,并在当地及周边地区拥有至少一家供应商,形成有效的替代支持。
鼓励“链主”企业、整车企业、龙头企业等政企协调城市间产业链供需对接,支持“整、带、零”、“整零部件”共同填写“AB角”的差距和不足。
对新引进的实收注册资本在1万元以上且发挥“AB角”功能的制造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实收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万元。
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对新引进承担“AB角”功能的销售企业,符合条件的,按仓储费80%、销售额的50%补贴连续三年提供税额。
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1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协助“连锁业主”企业、整车企业、龙头企业主动调整产品供应链,成功引进承担“AB角”的制造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认证、验证、检测等流程,对“链主”企业、整车企业、龙头企业,给予新引进企业采购税额50%的奖励,为期三年连续几年。
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限额为1万元。
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 (五)鼓励紧缺零部件、材料适当库存储备。
支持企业建立整合客户、供应链、生产计划、库存管理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指导重点汽车企业在总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关键零部件、电子器件、稀缺材料等重点产品的储备。
应对各种不确定事件引发的供应短缺风险。
建立芯片和重要原材料应急储备机制,加快提升锂、汞、镍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
支持一级供应商在广州建立二三级供应商零部件仓库。
对于利用第三方仓储公司存储急需零部件、材料进行场地费用的整车企业和一级供应商,符合条件的,按照合同发票的%给予补贴,最高累计奖励当年每家企业1万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二、因地制宜打造“三”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 (六)打造“三”自主品牌创新基地。
建设番禺爱安、花都启辰、黄埔小鹏等三个“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支持番禺、花都、黄埔、南沙出台专项政策,推动一基地一规划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有关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七)建设“5个”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支持黄埔、增城、花都、南沙、番禺等区建设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按照零部件与整车产值比目标做强做大汽车零部件核心产业。
不少于1:1。
支持零部件产业园升级发展,建设区域性汽车检验检测基地、产业服务中心、世界一流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新引进实收注册资本1万元以上的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按实收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万元,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负担。
入驻企业增资扩产,按照新缴纳的注册资本给予同等奖励。
(责任单位:有关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八)对口共建“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用好扶持政策,推动广清、广美产业园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实施产业梯度转移。
汽车企业共同加快广深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建设。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增强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 (九)推进汽车“四化”建设赋能平台。
按照“平台覆盖、企业效益”的原则,每年选择5个左右汽车领域工业互联网、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含园区)平台,开展“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 ”围绕工业、企业、园区。
“绿色改造、绿色提升”服务,并通过项目征集的方式对其投资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开展协同创新。
推动汽车级芯片设计、测试和生产,支持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机器控制平台等关键技术以及“三电”核心系统研发。
对提出行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问题的“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科技部门将设立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揭牌引领”技术攻关项目。
论证完毕后,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条件、具备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联合体,主动发布清单、攻关。
每年试点项目不少于5个,单个项目市级财政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对新认定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十一)提高关键核心技术通用性。
鼓励汽车与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汽车电子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跨车型适应性和跨行业通用性,支持汽车相关研发成果延伸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二)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规划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绿色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
在全国率先开展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示范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产业试点示范。
每个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
同时,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五年期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三)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和强势人才培养力度。
创新招商模式,积极运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以“基”做事,以“招”促,探索“投贷联动”模式。
强化领导、强化链条、聚集群体,鼓励“全归零”、“全归零”,推动一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本土化,提高整车本地配套率。
整车生产,组织整车年度供应商大会。
对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品牌汽车制造企业,连续三年按不高于年销售收入2%的比例给予营销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限额1亿元。
新引进的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对新增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新增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核心关键零部件企业,“一案一”讨论”将被实施。
将在资金、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优质中小企业优先纳入广州市“专精特新” “专、特、新”中小企业数据库,每年培育一批发展潜力种子企业,优先申请国家和省“专、特、新”资质评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四)推进“软硬件协同定义汽车”改革。
支持车企预装配置更先进的硬件,并通过在线升级持续获得增值软件服务。
鼓励整车企业建设电子电气架构、车辆基础软件、智能座舱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全栈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精度地图、软硬件集成、和软件算法。
对实现车辆软件占整车价值40%以上并进入工信部的,对开发生产企业给予每款1万元奖励,年度最高限额单个企业1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 四、推动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应用 (十五)支持新能源汽车应用。
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动一批整车制造企业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稳步推进商业运营。
支持全市整车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
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年销量达到0辆,且年销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销量0.5%的一次性奖励。
个体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交通环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每天免费停放两次,每次不收费超过5小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2小时以上半价。
推动新能源汽车在绕城快速路、绕城快速路、机场快速路等城市路段自由通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个人增量指标。
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
2020年1月1日前,对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同系列新能源汽车每辆车给予1万元补贴。
支持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维修美容、数据增值等售后市场发展,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三电”维修等售后市场,探索建设汽车博物馆、汽车主题公园,弘扬广州汽车文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支持动力电池向钠电池、氢电池、石墨烯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储能领域多元化发展,推动电池制造逐步小型化、更轻、多元化、长远、环保的发展。
鼓励本市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
动力电池企业年供应量首次达到5GWh(吉瓦时)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供货氢燃料电池企业货运量首次达到10MWh(兆瓦时)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支持“快慢”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支持现有公共充电站改造升级,鼓励使用超级充电桩大功率直流快速充电设施,支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插座系统布局。
协调使用中央和省政府下达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换电设施跨越式发展,对换电站给予每千瓦不超过1万元的建设补贴。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 (十六)培育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生态圈。
推动自动驾驶商业应用,建设高水平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示范项目,推动无人驾驶共享出租车、专用车道、车路协同无人驾驶公交车商业示范运营。
支持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智能公交、港口码头、共享出行等特定场景的应用,探索并推动飞行汽车的量产和商业应用。
设立5G车联网示范推广专题,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万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建立跨城市、跨境测试和应用协调机制港澳大湾区、环大湾区车路协同测试网建设、车联网测试网建设及商业应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设立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试验场建设专题。
对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和应用效果,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局等)建立准入试点和立法探索机制,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应用安全运行监管体系,推动创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强国访问管理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等) 五、强化要素资源供给和服务保障 (十七)支持土地、住房。
优先支持汽车产业加速发展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每年安排不少于一亩的土地用于三个创新基地和高端零部件产业园的建设发展。
支持“3”汽车产业园内“链主”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市场主体产业项目纳入新型工业用地试点(M0 )。
向汽车企业出让土地、划分转让工业厂房时,可降低投资强度和核定的纳税标准,不超过30%。
推动工厂建设与项目、企业、生产线精准对接,有针对性建设一批标准工厂。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区) (十八)加大融资投入。
市财政每年追加安排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各X亿元,分别为专门用于稳定和增强汽车工业。
对产业链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加大对项目事前、事中的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政府投资资金,支持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广州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拨出基金规模的20%,吸引整车、新能源汽车等社会资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参与设立子基金,跟踪投资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揭牌领跑”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充分利用全市“链金合作”金融机构1亿元授信额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 (十九)培育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院士、海外科学家、科技企业家等汽车产业相关高层次领军人才,围绕汽车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问题,引进高层次人才。
来自世界各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广州创新创业。
建立面向汽车行业全员职业培训体系,构建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汽车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推动建立汽车产业人才联盟。
鼓励广州高校设立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学院及汽车相关专业学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及各区) (二十)优化能源使用保障。
重点保障汽车产业水、电、气需求,加快汽车产业基地周边水、电网络建设和改造。
落实国家和省有序用电要求,完善用电政企联动工作机制,优先考虑汽车产业链和“白名单”企业实施错峰用电。
统筹利用能耗指标和排放能力,保障汽车产业链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新建和技改项目用能和排放需求,优先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
在分解发布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时,为汽车产业链企业的发展预留合理空间。
疫情期间,汽车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实行阶段性延期生产经营所需的水、气消耗。
缓缴期间,实行“欠费持续供应”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局及各区)本政策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今年。
各具体政策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推动落实。
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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