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一科技完成超亿元B+轮融资,中金资本旗下基金领投
06-17
投资圈-解码LP消息,5月31日,《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宣布,深圳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协调整合资金资源,形成亿元规模的人工智能基金群。
《行动方案》表示,深圳将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支持创业投资和创投机构加强对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投资并购,在人工智能专场设立人工智能专场。
每月8日举办深圳创业投资日活动。
以下为政策原文:深圳市加快人工智能应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年)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广东深圳精神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重要论述,以更大的热情拥抱创新,打造最佳生态系统,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各领域全面应用,举全市之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园区着力打造全球人工智能先行城市,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
计划如下。
一、强化智能算力集群供给 (一)建设市级智能算力平台。
整合深圳算力资源,建设市级算力协调调度平台,实现“算力一网、一体化规划、一站式调度”。
全市协同公共智能计算能力和相关网络带宽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
鹏程云澳三期项目将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创委等) (二)建设大湾区智能算力枢纽。
加快实施“智能计算网络关键技术系统研究与验证”项目。
积极有序聚集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智能计算资源,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智能计算合作,规划共同打造粤港澳智能算力协调调度平台大湾区。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创委、市国资委等) (三)建设企业级智能计算平台。
与香港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合作,共建深港人工智能算力赋能中心。
实施软件云服务应用示范支持计划,鼓励相关单位购买智能算力云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创委、市前海管理局等) 二、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 (四)加强科研开发。
围绕通用大模型、智能计算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实施人工智能技术重大专项支持计划,重点支持基于国内外芯片的开源通用大模型创建和算法;支持重点企业持续研发和迭代商用通用大机型;开展通用型实体智能机器人开发与应用。
实施核心技术研究载体支撑计划,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5个以上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加快建设广东省仿人机器人制造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五)支持创新产品研发。
鼓励大模型企业联合生态伙伴,加强大模型插件及相关软硬件研发,推动大模型与现有操作系统、软件、智能硬件的集成互嵌。
鼓励企业主动布局垂直行业,积极拓展应用场景。
鼓励企业依托河套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或海外研发中心,开发基于国际主流大型模式的创新产品,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优势,开展仿人机器人规模化应用。
实施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扶持计划,采取“挂牌、负责”方式鼓励共性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首版软件和首套(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对纳入目录的产品提供支持。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事后补贴支持计划,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产业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创委等) 三、提高产业集聚水平 (六)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
充分发挥各区独特优势和资源禀赋,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确定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市级软件园。
依托河套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连接香港与国际资源。
(责任单位:区、市前海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培育企业梯队。
支持本土龙头企业加大人工智能投入,推动国内外龙头企业在深圳设立人工智能子公司,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孵化千亿级龙头企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打造一批主攻新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的人工智能企业。
对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定向招商,对新引进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创委等) (八)搭建生态孵化平台。
依托鹏程云大脑,打造城市级人工智能生态孵化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智能计算资源,以及算法、工具集、模型库、适配认证等支持,赋能生态伙伴进行联合创新。
实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计划,培育一批有特色的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创委等) 四、打造全球全时场景应用 (九)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依托“深圳i企业”平台,打造人工智能服务区,面向全社会征集并公开发布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市场化项目需求、应用场景需求。
积极打造人工智能可以应用的各类场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业务流程创新和再造。
鼓励各区在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率先开展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方位、全时段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等) (十)推进“公共服务+人工智能”。
民生诉求平台嵌入人工智能舆情处理机器人,提高平台响应服务效率和质量。
探索开展临床决策、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医疗机器人等人工智能应用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试点应用。
基于港口、机场、高铁站、地铁站、政府活动场所、科教文化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构建人工智能体验场景。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口岸办、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十一)推进“城市治理+人工智能”。
继续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在市容巡查、环境卫生领域,提前部署市容巡检机器人、扫地机器人等应用,在消防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建筑安全等领域开展图像识别、视频分析、监控预警等人工智能应用。
在房屋建设项目中开展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智能审核+人工确认”审图试点。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重大建筑单元和重点区域建模渲染中的应用,丰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数实融合特效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政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 )推动“千行百业+人工智能”。
实施人工智能软件应用示范支持计划,鼓励金融、商业、工业、交通等行业企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升级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
推动人工智能在设备故障检测与故障诊断、基于视觉的表面缺陷检测、智能分选等制造领域的应用。
加强制造数据采集、利用和开发,探索建立企业数据闭环“标注+训练”机制,储备高质量数据集,孵化高智能生产机器人。
加快低空智能综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五、加强数据和人才要素供给 (十三)培育优质数据要素市场。
年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方案。
建设全市公共数据开放运营平台,建立多模态公共数据集,打造优质中文语料数据,利用隐私计算、数据安全流通等技术,将教育、医疗等行业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
数据。
研究出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规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提供优质数据产品和专业数据服务,引导企业探索数据资产、开放数据资源,参与数据交易,打造一批企业数据品牌。
加快存用分离、计量交易、安全流通等技术研发,重点培育数据源提供者、数据开发者、数据服务提供者、平台服务提供者等多元主体,推进综合业务数据采集??、存储、清洗、标准化和培训。
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十四)打造高水平人才聚集地。
成立深圳市人工智能教育联盟和人工智能讲师团,支持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开设“第二课堂”,推动人工智能进校园,加强人工智能通识教育。
加强高校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院校与企业围绕通用大模型等领域开展人才联合培养。
探索推出企业人才聚集计划,促进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集聚。
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人工智能在服装、珠宝等时尚创意产业应用的实践培训。
通过举办高水平活动,发现、聚集、引进优秀的人工智能团队和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班,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推动成立市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整合各界资源。
成立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鼓励市场主体积极投入,建立包容审慎容错纠错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各部门) (十六)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协调整合基金资源,形成亿元规模的人工智能基金群。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支持创业投资和创投机构加强对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投资并购,设立人工智能专场每月8日举办的深圳创业投资日活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等) (十七)营造最佳氛围。

推动每一个细节落到实处,持续按年度更新发布政策措施,及时更新发布“城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持续营造高质量发展应用的最佳氛围人工智能的。
举办人工智能峰会、展览、学术会议等高规格品牌活动,依托市工业展览馆规划建设人工智能体验展示平台。
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成果、创新产品和应用场景的发布和推广。
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出台后按季发布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等) (十八)强化安全保障监督。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包容审慎,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道德、就业等领域建立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促进、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引导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和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坚持安全可信与创新发展并重。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创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附件:“城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第一批) 深圳:将统筹整合,组建亿元人工智能基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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