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预览 -大咖解密独角兽幕后——“AI+教育”如何在K12领域开花结果?
06-18
关于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印发《重庆市工业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同意市人民政府,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月28日(本文件公开发布)《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要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高碳减排工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有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坚持系统理念,贯彻节约优先的方针,协调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建设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与产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格局。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园区30多个、绿色工厂10多个。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4.5%。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为实现碳达峰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新兴产业成为工业经济新动能,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先进水平。
在实现工业部门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构建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提前达峰。
2018年。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依托行业基础优势和转型需求,立足实际能源禀赋,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合理配置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培育壮大绿色产业。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扩大绿色新兴产业在全市制造业中的增长比重。
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子产品、先进材料、专业软件开发、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及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不断引进优秀人才,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
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化绿色低成本企业。
碳企业。
以污染防治和节能减碳需求为导向,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污染治理一体化总承包、专业节能、先进环保、清洁生产服务,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一体化”、“多领域”的一站式“多领域”第三方服务公司,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化,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协同减排(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低碳发展。
产业布局。
中心城区要依托科技、教育、金融等方面优势,全面推动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主城区新区要以重点产业企业为龙头,大力实施绿色减碳改造,积极引进清洁能源、新能源储能等绿色产业项目,提升产业链绿色水平。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地区城镇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夯实绿色发展背景,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自身发展需求,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工业园区布局一批引领性、有影响力的循环利用、近零碳示范园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绿色低碳优势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集群。
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打造企业端到端、供需互通、互联互通的工业低碳协同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3.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能耗和碳排放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查。
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全面推进新项目入园,加快中小企业集群规范化发展,继续引导园外分散企业入园。
加强能源消耗、环保、安全、质量等领域常态化执法,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碳减排。
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水平,促进能源利用低碳化、智能化、系统化。
1.有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推动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
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等综合系统开发运营、智慧能源管控,构建多能互补、高效能源系统。
支持电加热窑炉、高温热泵、电热储能锅炉等领域可再生电力替代,结合新能源储存、储热等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深入挖掘工业生产锅炉、窑炉电力替代潜力,探索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电气化改造,扩大终端耗能设备电气化比例。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创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提高工业能源效率。
继续开展工业节能监管,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用能设备为重点,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成果应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价格管制等手段,促进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能源。
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运行。
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在线监测,鼓励企业采用认证方式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发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带头履行节能自愿承诺。
鼓励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主要产品工艺升级和绿色改造,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压缩机、泵和变压器。
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转型。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深化生产过程数字化应用,加强工业设备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推广数字化能源管理解决方案等信息系统,提高企业能源供应和能耗监测预警能力,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可视化、能耗优化,推动构建节能减碳管理数字孪生系统。
统筹绿色低碳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基于能源管控系统的数字化碳管理,协同推进能源使用数据和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管理,逐步形成覆盖重点用能企业的碳排放监测评价体系。
包括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重点产品产能产量监测预警、重点耗能设备在线监测等管理体系。
(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积极推进绿色制造。
推动现有企业和园区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精准提升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水平,引导绿色园区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低碳升级版。
1、培育创建绿色低碳工厂。
强化自愿清洁诊断培育的支撑作用,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不断提升绿色工厂规模。
探索现有绿色工厂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优中选优、进退有序的梯度结构。
加强第三方评价机构规范管理,促进绿色低碳领域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鼓励绿色工厂重点国有企业编制年度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实施低碳战略发展。
培育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创建绿色低碳工厂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领域”的绿色制造综合服务。
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升级转型,以“低碳”“零碳”为目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超节能”工厂和“零碳”工厂。
(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继续创建绿色园区,加强园区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
以园区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为导向,加快绿色产业项目集聚发展,打造园区绿色低碳产业链。
推动有条件的绿色园区低碳升级,规范园区碳排放科学管理,完善园区碳排放管理机制。
鼓励园区企业深度参与碳排放权、污染权、能源权、绿色电力直购等资源环境权交易。
鼓励园区创新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应用场景和产业技术减排载体,探索园区碳汇发展新模式。
开展近零碳园区试点,打造一批近零碳试点建设优秀案例。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三、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
支持优势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施绿色合作供应商管理,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促进上下游企业绿色协调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和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以全供应链思维推动产品脱碳,搭建供应链绿色低碳信息管理平台,优先将绿色工厂列为合格供应商,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绩效报告计划实现上下游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数据共享。
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和管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和厂内物流运输结构优化。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小企业。
推动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引导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挖掘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提供能源审计、能效提升等绿色转型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评估、能源监测、技术咨询、解决方案提供。
搭建中小企业绿色低碳专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碳排放登记披露、技术支持、绿色金融、能源托管等服务,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其他服务。
(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围绕钢铁、建材、印染、工业涂装等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优先将使用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原料和辅料的重点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诊断评价。
将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作为制定和实施专项资金支持、试点示范建设等差异化政策的重要依据。
形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名录,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对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开展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支持一批重点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探索实施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模式,创建清洁生产试点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绿色供给支持。
推动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的创新突破和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平台的支撑作用,打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供给体系。
1.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推动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自愿认证的方式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探索低碳原材料替代、产品碳足迹核算等。
储能电池和超级电容器、风力发电、氢能、智能电网等成套能源供应装备,加大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绿色低碳装备供给。
培育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废水处理、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领域的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增加资源能源利用领域绿色低碳装备供给。
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和私营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川渝“氢走廊”等示范项目,加快新一代混合动力、液化天然气动力、纯电动汽车的应用。
动力等低碳清洁能源智能船舶。
推动气凝胶企业加快硅基气凝胶产品工程化和产业化,开发气凝胶保温毡、气凝胶保温板(纸)、气凝胶涂料、气凝胶纤维等产品。
加快发展中空墙板、在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汽车顶篷玻璃、光伏一体化建筑外墙玻璃、轻质高强陶瓷、节水卫生洁具、固废吸收混凝土等绿色建材产品推动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调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发展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面向工业低碳应用需求,推动新型智能配变终端、能源互联网综合信息支撑、大宗工业固废产业化综合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应用。
引导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投入,在生产过程深度脱碳、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打造低碳技术改造示范。
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先进适用的工业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搭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建立一批行业研究院,为全行业提供技术服务。
以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慧生态城为载体,积极争取布局绿色低碳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庆碳田。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绿色低碳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活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基地。
知识产权和专业服务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推进园区循环改造,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助力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1.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发展。
优化园区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提高集中供气、集中供热、供水水平,实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建设和引进重点项目,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资闭路循环,物尽其用,有效提高资源产出。
提高园区能源利用水平,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广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和光伏储能集成系统应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推广园区环境污染、节能减碳等第三方管理模式,鼓励绿色运营服务平台对园区企业能源系统和环境管理进行集中化、专业化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推动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在新型墙体材料、装饰材料、净水材料、凝胶材料、陶粒等方面的高值化利用,鼓励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水泥、石膏板等绿色建筑材料。
推广钛石膏低温干燥、磷石膏化学处理、高速铁赤泥及赤泥铁精矿选铁、锰渣永磁综合分离利用等技术应用,提高我国磁粉行业水平。
难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置技术升级改造,在环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工业设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项目的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建立公告企业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开展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绿色设计认证,丰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场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推动电器、电子、汽车等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示范。
推动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动机及其零部件、内燃机及其零部件、汽车产品及其零部件等再制造,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设计、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性能试验和运行试验及其他技术研究。
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强化电池追溯管理,合作共建共享回收网点,梯级利用回收,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推动工业副产石膏产业综合利用与火电、化工等上游产业精准对接,不断拓展与下游建材、交通、市政等领域集成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
聚焦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规划低碳发展路径,结合政策引导、低碳技术改造、低碳场景开发,逐步降低低碳发展总量和强度。
碳排放量。
1. 钢铁。
合理控制钢铁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
“十四五”期间全市粗钢产能控制在万吨以内,持续加强项目实施备案、环评、节能审查等程序的跟踪监管。
鼓励提高废钢利用率,控制长流程炼钢产能,引导长流程炼钢以短流程炼钢替代现场。
引导钢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钢铁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生产过程减碳改造。
支持企业加快优质绿色建筑钢材、汽车用钢、优质特殊钢、高端不锈钢等产品生产和推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低碳钢材产品市场应用如高强高韧、耐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建筑材料。
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
“十四五”期间,全市水泥熟料产量不超过“十三五”期间规模。
支持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逐步退出低效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再新增独立水泥粉磨产能,平板玻璃产能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
加快工业窑炉节能减碳技术推广应用,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生产线示范标杆,打造一批绿色工厂。
到今年,水泥制品单位熟料综合能耗降低3%。
多于。
鼓励水泥企业扩大水泥窑协同处置规模和范围,支持城市建筑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泥、赤泥等在水泥窑和砖瓦窑协同处置。
支持企业探索应用固废含量高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使用磷石膏、赤泥、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实现原料替代。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化工行业。
不断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培育生物质化工产业,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
优化原料结构,支持再生原料合理利用,促进石化原料多元化。
推动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路径研究,探索“化学固碳”产业化路径。
推动生产制造工艺创新和设备改造,减少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鼓励龙头(连锁)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的投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示范。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有色金属。
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适当调整电解铝规模,稳步推进再生铝发展。
支持镁综合利用项目,壮大轻合金产业。
做大做强铜工业。
新建、改建、扩建冶炼项目应当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能效基准。
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探索惰性阳极技术,加快节能减碳技术和节能装备应用,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持续提高行业绿色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市碳达峰和碳中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工业能源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探索制度创新,减少碳排放。
目标管理、重点行业管理和绿色工业化推进机制相结合。
市级和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横向纵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任务落实,部署好每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技术、服务市场化应用机制,增强企业间合作深度和广度。
绿色低碳领域的政府、企业、社会机构。
扩大公益属性突出的绿色服务、碳足迹、碳核查认证等公共低碳供给,推动清洁能源、智慧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打通政府间联系产学研用,加快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打造多主体深度融合的绿色低碳生态系统。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
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金融服务降低高碳行业碳排放和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推动基于金融服务的碳账户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做好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搭建区域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平台,构建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优化政策支持方式,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探索企业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激励和考核机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在绿色低碳领域。
增加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对绿色低碳相关项目给予优惠支持。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牵头设立市场化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产业项目引进培育、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平台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创新应用示范等(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树立绿色低碳意识,形成自上而下互联、横向联合、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营造绿色低碳的工作氛围。
所有员工都参与。
要以市场为导向为龙头,加快绿色产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使绿色经济成为社会发展的新背景。
充分利用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节点,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技术、企业试点示范、推广应用,让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相关文章
06-17
06-18
06-21
06-18
最新文章
三只松鼠:门店扩张已全面暂停
Nvidia 已准备好“统治”AI
【创业24小时】2023年11月16日
【创业24小时】2022年10月20日
倒计时一天,浙江这座小镇要火了!
沃图网络获数千万A轮投资,加大投入海外网红营销SaaS平台建设
泰山天使基金部分退出拉手半年回报180倍
西格数据完成1000万元A+轮融资,国发创投领投